mobile28365365 2017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毕业同学: 2017年夏季毕业生离校工作于5月底启动,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大家,请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毕业生离校准备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一、办理部门和环节(离校环节办理次序不分先后,可同步完成): 离校流程 | 本专科生(本国生) | 本专科生(留学生) | 研究生(本国生) | 研究生(留学生) | 离校环节及办理部门 | 财务处(学生借支) | 财务处(学生借支) | 财务处(学生借支) | 财务处(学生借支) | 学生社区管理科 | 学生社区管理科 | 学生社区管理科 | 学生社区管理科 | 图书馆 | 图书馆 | 图书馆 | 图书馆 | 助学贷款办公室 | 外事处 | 助学贷款办公室 | 外事处 | 财务处 | 财务处 | 财务处 | 财务处 |
温馨提示:若离校者与某离校环节无关,则不需到该环节办理,由相关工作人员后台自动处理。在缙云校区办理离校的同学,其“学生社区管理科”环节请到相应宿舍管理老师处办理。 二、时间、地点 部门 | 时间 | 地点 | 联系人 | 电话 | 财务处 | 6月29日前 | 袁家岗校区综合楼一楼财务处 | 李娜、吕爽、张花香 | 68486151 | 财务处 | 6月29日前 | 缙云校区卡中心 | 张红、康欣 | 65712056 | 保卫处 | 6月27日前 | 保卫处 | 向朝莉 | 68485199 | 学生社区管理科 | 6月29日前 | 图书馆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 夏莉、杨慧 | 68486579 68486257 | 图书馆 | 6月29日前 | 图书馆 | 夏晓红 | 68485016 | 助学贷款办公室 | 6月10日前 | 学生处-助学贷款办公室 | 唐雪 | 68485755 | 组织部 | 6月23日前 | 组织部 | 甘 甜 | 63721283 | 团委 | 6月23日前 | 袁家岗校区学生资助中心、缙云校区校团委办公室 | 韩仕庆 | 65712076 | 各学生工作办公室 | 7月1日前 | 各学办 | 各学办老师 |
|
各部门详细办理流程及要求
财务处 一、所有毕业生(含提前攻读博士的硕士研究生)均应在校园一卡通系统中办理离校手续,未完成离校手续的学生,将不能领取毕业相关资料。若学办、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未按此规定发放毕业资料,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有各种未缴费用的学生请于2017年6月16日前到财务处完清缴费手续。若学生对未缴费用有异议的,请其携带缴费收据等相关凭据到财务处核实。 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已缴清的毕业生,无需到财务处办理离校手续,财务处工作人员会自动在离校系统中做好“财务处”环节的离校标志。 三、在财务处有借款的同学或在设备处、实验动物中心、临床检验中心有试剂领用等相关手续未完清者,“财务处(学生借支)”环节会显示“未完成”。 需要办理此环节的同学,请于6月20日前完清借款归还手续或试剂领用等相关手续,还清财务处借款。财务处于6月20日集中办理学生借支审核。6月20日后完清借款的请借款公司出具费用结清证明,并由学校相应部门老师签字盖章,凭此前来财务处完成“学生借支”环节审核。 财务处联系人:吕爽,联系电话:023-68486151;设备处联系人:王咏梅,联系电话:023-68485098转81;实验动物中心联系人:张道华,联系电话:023-68485254;临床检验中心联系人:袁泰先,联系电话:023-68485006。 四、需要查询缴费情况或离校办理情况的同学,可通过外网登录“一卡通.经费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登录方式:①登录mobile28365365(http://www.cqmu.edu.cn/)网站首页,点击下侧“服务系统”中的“一卡通.经费查询”按钮即可登录本系统(提示证书错误时,选择继续浏览);②直接登录“一卡通.经费查询”(https://ykt.cqmu.edu.cn:80/login.do)网站(提示证书错误时,选择继续浏览);③在校园内圈存机上也登录可进行查询。本系统支持用户本人学号/工号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最后6位,若系统没有您的身份证信息,则不支持登录本系统。离校手续完成15日后,则不支持登录本系统。若无法登录本系统,也可到各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财务处现场查询。温馨提示:建议使用xp、win7系统,ie浏览器登录。 五、若各部门操作员无法登录一卡通系统,请联系校本部财务处:吕爽、李娜、张花香,联系电话:023-68486151。缙云校区财务处:张红、康欣,联系电话:023-65712056。 温馨提示: 1、在卡系统中如有补贴未领取不能完成离校,请自行在校园网一卡通经费查询系统,或者圈存机上查询核实。如未领取请带校园卡到各自助圈存机上领取或到财务处收费前台领取。 2、校园卡不退,在同学们毕业离校后可留作纪念,若校园卡上有较多余额,可在离校手续完成后带上校园卡到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6月26-30日),财务处预计在7月初退至该生绑定建行卡上。为避免同学们在财务处排队等候,如卡上只有少量余额,可在校内消费使用完,不需到财务处办理。(若校园卡丢失需要退还卡余额,请提前8天自行挂失,否则无法办理。) 3、直接在缙云校区毕业的同学,可在缙云校区卡中心办理:学费、住宿费、图书馆欠费,较多饭卡退款等毕业前事项。 办理地点:袁家岗校区综合楼一楼财务处,咨询电话:68486151(李娜、张花香);缙云校区校园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65712056(张红、康欣)。
后勤管理处(袁家岗校区) 按学校的安排,今年毕业生拟在6月底办理离校手续,相关退房的确认手续仍在网上办理。为给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后勤管理处决定2017年毕业生退房手续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集中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地点:图书馆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二、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间及流程: 1、办理时间安排: 6月28-29日集中在图书馆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2、办理流程: 校本部南苑和西苑:所住楼下值班室-----领取退房通知单、办理退房(清点室内物品、交钥匙等)---到物管科服务台查询水电费---学生社区服务台(办理退房手续)。 校本部东苑和北苑:所住楼下值班室-----领取退房通知单、办理退房(清点室内物品、交钥匙等)---持校园卡到圈存机上交水电费---学生社区服务台(办理退房手续)。 毕业前未在校内住宿的同学,若无历史欠费,网上默认通过,无需再到后勤相关科室办理离校手续。 3、涉及到水电费咨询或水电费异常情况,请到水电科服务台。 注:在6月20日前不办理毕业生退房手续。 三、离校时间及相关事项: 1、离校时间规定:由于每年7-8月都涉及到大批量学生从缙云校区搬迁至校本部,学校将尽快腾出寝室维修和打扫清洁,然后解决搬迁学生入住。因此,所有本专科包括考上本校研究生和专升本的毕业生都必须在7月3日前离开寝室和离校。 2、考上本校研究生和专升本的毕业生若需在假期寄存行礼,请与各学办老师联系,于7月1日统一存放在新教学楼地下库房(切勿寄存贵重物品)。
后勤管理处(缙云校区)
2017年部分院系、专业应届毕业生将在缙云校区毕业离校,有关离校手续通知如下: 1.6月28日(以班为单位)将方凳交回到求真楼(A1)车库、棕垫放在寝室不再退还,后勤工作人员将进行验收。具体安排:上午9时-12时,公卫与管理学院毕业生;下午13点-16时,中医药学院和外国语学院毕业生。 2.6月28日上午9时-12时,学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将对毕业生离校寝室进行验收,在此期间请毕业生寝室一定留人在寝配合验收工作,处理好相关事宜。 3.6月27日前,各专业毕业生以班为单位收齐购电遥控板交购电室(桂苑门口)。 4.6月28日前,各专业毕业生以班为单位收齐寝室钥匙交学办,各学办收齐后交园区生活老师,由园区生活老师在一卡通上统一退宿。 5.2017年毕业生注意,在近期充电(值)时应根据平时用电的情况合理安排充值费用。若所充费用未使用完的或超支使用的,在寝室验收时(6月28日上午9时至12时)对寝室费用进行核对,确定办理相关收费、退费手续。 6.6月29日毕业生领取毕业手续后,请文明离校,7月1日学校将统一清理毕业生寝室。
图书馆 一、未在图书馆借书,也无欠费的同学,无需专门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图书馆将在网上统一进行批量离校审核。 二、在图书馆有借书或欠费的同学,只要在6月25日前到馆还清所借图书及交清欠费,届时图书馆也将在网上统一审核,本人无需再到馆办理离校审核手续。
三、毕业生可自行通过图书馆网站进入馆藏书目查询系统(http://lib.cqmu.edu.cn/try/shumuchaxun.asp)登录自己的账号,查询自己是否有欠书欠费情况(账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 四、若6月25日前未归还图书和未交清欠费的毕业生,须于6月28—29日期间到校本部图书馆集中办理离校手续。集中办理专区设在校本部图书馆一楼大厅左侧咨询台处。欠书欠费的毕业生名单将会发布在图书馆主页及图书馆大厅公告栏(6月27日发布)。 五、因图书馆不收取现金,必须使用本人校园卡缴纳欠费,请提前在财务处等处充好足够费用,以免到时交纳欠款时发生余额不足。 六、毕业生从6月17日起停止借书,但在离校前这段时间仍可凭校园卡在各阅览室阅览图书。 七、特别提请缙云校区和永川医院等处的毕业生注意:请尽早查看自己是否有欠书欠费情况,并尽快在6月25日前到缙云校区图书馆或校本部图书馆去还清图书、交清欠费,否则只能在6月28—29日期间自行到校本部图书馆办理离校审核手续。 联系人:夏晓红 王兴兰,联系电话:023-68485016。
保卫处
目前学生临近毕业,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已借出但未归还户口的毕业生,请于6月15日前将户口归还至保卫处户口办公室。如有户口遗失的或户口已经迁出学校的,在登记表备注栏里备注。 2.户口迁往地属重庆市(含各区、县)范围内的,须在毕业后(7月1日后)三个月内由本人带上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报到证到迁往地派出所进行网上迁移,逾期不办理的后果自负。 3.户口迁往地在重庆市范围以外的,须提供详细地址(具体到省、市、区),在领到迁移证后,本人带上迁移证和报到证到迁往地派出所上户口,时间限制以迁移证日期为准,逾期不办理的后果自负。 4.毕业生户口统计表须在6月20日前交到保卫处户口办公室,统计表须提供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须加盖各学办公章,户口未迁到学校的学生可不作统计。 5.原籍是重庆市(含各区县)的毕业生户口建议不要迁出重庆市。 6.统计表格式如下: 序号 | 专业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户口迁移地址 | 就业单位 | 备注 |
|
|
|
|
|
|
|
|
|
学生处
一、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请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完善“助学贷款”环节的相关手续。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按协议要求,毕业后按时还款即可;生源地贷款学生完成网上信息更新并进行毕业确认即可。 联系人:唐雪,联系电话:023-68485755。 二、各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科)根据各职能部门相关要求,完成离校派遣的各项工作。
教务处 时间 | 工作事项 | 备注 | 6月24日~6月26日 | 回收学生证 | 由学办老师到教务科办理 | 6月28日 |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修业证明 | 由学办老师到教务科办理 | 6月24日-6月27日 | 领取成绩单 | 由学办老师到教务科办理 |
组织部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 2.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3.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如需将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需提交申请,说明原因,留下联系方式等,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院系党组织要及时将保留组织关系的党员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安排专人定期联系,掌握其去向、现状等。要健全毕业生党员管理信息库,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对其中的预备党员,所在党组织要根据有关规定做好转正工作。 组织关系保留在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其间,符合转出条件的应及时转出。对超过2年的,所在党支部应与党员联系,根据其工作或居住情况转移组织关系;因特殊情况确需继续保留组织关系的,由党员提出申请,经院系党组织研究,报学校党委审批,可适当延长保留时间,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4.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应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6.组织关系保留在高校党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党员,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且经多方努力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转出组织关系的高校毕业生党员,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接转组织关系的,学校党委将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校升学或工作的毕业生党员 在原学院学习、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不需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由原党组织负责调整至相应的党支部。到学校其它单位学习、工作的毕业生党员,需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上办理校内组织关系转移。 二、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 毕业生党员档案一律规范整理,由各院系装入毕业生学籍档案中。需要装入档案的材料有:入党志愿书、入党(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政审及团组织推优材料、思想汇报、公示材料等。 入党积极分子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并装入毕业生学籍档案中。 三、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转往市外流程 ①党支部务必要求毕业生党员联系新单位党组织,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即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并在“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外)”上登记。 ②支部将汇总后的“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外)”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签字、盖章后,由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进行党组织关系代转,具体方法:“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代转组织关系”—填写相关信息(需事先完善党费信息才能办理),并将盖章后的“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外)”(包括电子文档)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③选派字迹工整、责任心强的党员同志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具体时间组织部另行通知。 ④各支部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提醒党员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最长为90天)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若超过有效期,请带上原组织关系介绍信、情况说明,及时回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介绍信。 ⑤党员到对方党组织报到后,应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寄回学校,超过6个月未寄回、也未说明情况的,视为失联党员,学校党委将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转往市内党组织 ①党支部务必要求毕业生党员联系新单位,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党支部名称,并在“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内)”上登记。 ②支部将汇总后的“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内)”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签字、盖章后,由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进行党组织关系代转,具体方法:“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代转组织关系”—填写相关信息(需事先完善党费信息才能办理),并将盖章后的“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内)”(包括电子文档)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组织部印发了《mobile28365365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手册》,有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时间安排和相关表格,今后组织部每年将不再另行通知,只在6月中旬通知开具介绍信的具体时间安排。 特别注意: 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党员材料的管理工作,如出现党员档案遗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各院系要做好毕业生党员基本信息的汇总存档工作,基本信息中要留有有效的联系方式(手机号、qq号、微信号、家人的联系方式等),以便后续的联系查找。 (3)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党员,应在备注栏注明,并将组织关系提交到目的党组织,不要漏报。 (4)党员必须及时到组织关系转往地(就业单位、街道、乡镇党组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等)报到,如有延误,影响组织关系转接的,自行负责。 (5)党员应在毕业半年里内完善组织关系转接,学校将在年底对12371党建信息平台进行清理,已毕业未转走组织关系的一律做删除处理。 (6)转接组织关系时,介绍信和12371信息平台上必须填写该党员有效的联系电话。 (7)组织关系转出后,各院系要通过多种方式,加强跟踪联系,定期核实介绍信回执情况,督促党员本人到单位报到,及时落实组织关系。于每年9月底将该年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形成综合情况报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甘甜电话:63721283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图
团委
团委
1. 团组织关系转出 以团总支为单位(团员数较多的单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团员证收齐后,统一办理。团员证盖团委印章后即完成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由毕业生本人携带。 2.团员档案 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放入学生档案,不交学生本人。 3.办理时间地点 集中办理时间、地点:2017年6月19日——2017年6月20日 袁家岗校区行政楼5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3日 缙云校区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韩仕庆联系电话:023-65712076
办理2017年毕业生医保卡停保手续 根据《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渝办发〔2011〕293号)、《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205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参加过大学生医保的2017年离校毕业生,请按照下列要求办理医保手续。 一、按照医保管理规定,本学年度参保学生医保卡待遇有效日期截止到2017年8月31日。 二、在重庆市范围内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在校参加过大学生医保),需办理医保停保手续,终止待遇享受。未办理停保手续者,新单位将无法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三、市外工作或未就业的同学,可不办理停保手续,继续享有本年度待遇。 四、停保同学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mobile28365365附属大学城医院医保办或校本部医大医务室办理停保手续。也可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停保,人员名单(含班级、姓名、身份证号、总人数)需加盖学办公章。 五、毕业生医保卡停保手续办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 六、若有疑问,请致电咨询:65715625 (缙云校区)、68485120(校本部)。
mobile28365365 2017年6 月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