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公告
 
夏季校园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18-06-20 浏览次数:

夏季由于气温高,火险火灾隐患多,是火灾事故多发期。保卫处温馨提示广大师生,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消防安全意识,处处注意防火安全。

1在公寓(宿舍)内,同学们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存放或使用电炒锅、电磁炉、电饭煲、电热杯、电水壶、电熨斗及其它可能发生危险的大功率电器;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的电源开关并且拔下插头;

2、严禁在床上放置、使用移动式插座、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

3、严禁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不合格、劣质和自制用电设备;严禁私自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校园。

4严禁挪用、故意损坏消防器材设施,严禁堵塞消防通道或封闭安全出口。

5、不乱扔火种,不点蜡烛,不点蚊香,避免引燃纸张和其他杂物;

6、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公共场所吸烟者不得乱扔烟头;严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尤其是酒后吸烟);

7、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要经常组织开展防火巡查,确保楼道和疏散通道不堆放杂物,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8、使用燃气不当或缺乏检修极易造成火灾,要加强对燃气管线、用具的检查维修;发现燃气泄漏,应迅速关闭阀门,敞开门窗通风,并到室外安全区域报警求救。

9、夏季用电量增大,请不要私拉乱接电源,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维修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10、购买电动自行车请认准产品合格标志,不得擅自改装,不要长时间充电和在室内、楼道里充电。

11、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或报警,掌握扑灭初起火情技能。师生员工要达到“三懂、四会”(三懂: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害性、懂得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本岗位扑救火灾的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防火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切忌麻痹大意,要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消防安全观念,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

                                                  保卫处


   
 

版权所有:mobile28365365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 邮政编码:40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