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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校区计算机机房安全管理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12-10-10 浏览次数:
一、为更好地对我校缙云校区教师办公室、学生机房进行安全有效管理,保证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保持机房清洁卫生。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将食物等带入食用;严禁乱丢垃圾、果皮纸屑杂物;严禁在机房内存放各种易燃易爆、腐蚀性和强磁物品;严禁在桌子、墙壁上乱写乱画。工作人员须每天对机房保洁、每周定期清洁。
三、进入机房按要求如实登记,刷卡注册,服从机房工作人员的调配,并按照指定的机位对号入座;未经同意,不得更换座位。外来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计算机机房。
五、爱护机器设备,机房内计算机及网络通讯设备不得随意接触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凡损坏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应照价赔偿。
六、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随意设置密码、更改各种配置和删除硬盘中的文件。
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办法》,严禁利用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严禁利用计算机非法入侵他人或其他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
八、机房工作人员每半小时进行一次巡视,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作登记,对连续上网3小时以上的学生劝其下线休息。 
、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计算机和其它设备出现故障损坏时,上机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机房工作人员报告;机房工作人员应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十、使用完毕后,上机人员应关掉主机和显示器电源,并将桌椅、键盘等复位,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同时带走自己的物品。
十一、凡违反以上规定,严重影响机房使用纪律、损坏机房设备设施者,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和罚款处理。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缙云校区教学与教学设施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009年9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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