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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2重庆大学城高校间互选公选课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7 浏览次数:

 

为充分发挥大学城各高校优质教育资源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动大学城各高校间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跨校修读,本学期继续开展大学城校际通识公共选修课选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二年以上学生都必须先在大学城网站上先行注册,注册网址为http://www.cquc.net,然后据注册帐户与密码登录后学生即可进行网上选课(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2:“注册流程”与“学生选课”),选课学生在注册时要求必须把自己的手机号、邮箱地址填上,以方便联系。另新生第一学期不参与选课。

2012级新生无需再注册,学生数据已导入具体操作可参照“附件32012级新生注册须知”。本学期学生选课时间为2013311日—47日。

2. 每个高校上课时间仅限白天,具体开课时间以网上各校课程后公布的时间为准,多以周六、周日白天为主。教师在教师所在高校大学城教室授课。本次最早开课课程时间为410日。

3. 各校自行确定最低开课选课人数(不完全以网上最低开课人数来确定是否开课)最终开课情况通知在选课结束开课之前会在大学城网站“公示公告栏”公布。请各选课同学务必在开课之前留意大学城网站,以免造成不去上课和考试需单独缴费的问题。并请已选读校际公选课同学密切注意大学城网站发布的课程运行期间因节假日或四、六级、计算机等级等统考等而导致的课程调整。

4. 关于课程学分收费问题: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学费由学生所在学校从学生预缴的学费中扣除(即学校不针对学生另行单独收费)。缴纳费用由学校与学校之间根据网上选课名单结算。

5.选课学生必须在学校规定学分未修满时才能选修校际间互选公选课,且所选课学分与已获学分之和须在学校规定学分之内(四年制10,五年制和七年制12分),如因修校际互选公选课而导致超过学校规定学分则学生必须就所超过学分这门课程单独用现金缴费,收费标准以学校学分收费标准为准,请学生慎重选课,尤其高年级学生更要谨慎选课,以免造成超过学校学分规定需单独现金缴费。公选课成绩达60分或及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如对已获学分有疑问,可咨询教务科后再选课,电话6571448868485860。另毕业年级作弊增修学生不允许选校际间互选公选课。

6.选课学生一旦在规定时间网上选课(仅选课期间可退选),须修完课程并参加考试。若选课后不参加学习、考试者,选课费用须现金单独缴费(收费按学校课程学分标准支付)。

7.我校学生只能选择“本科院校”的公共选修课,如果选择了专科等非本科院校的公共选修课,我校不承认其所修学分。

8.由于重庆师范大学与我校本来有互开公共选修课程,所以请学生选课时注意不能选重庆师范大学老师曾在我校开过,学生自己并修过的课程,否则只计一门课程学分。

9.学生注册如有疑问,可打大学城软件平台管理部门电话:6591082265910824

QQ号:2448099184进行咨询

 

附件1:注册流程

附件2:学生选课

附件32012级新生注册须知2012-2013-1重庆大学城高校间互选公选课通知(上网).zip

 

                                                   教务科

                                                 20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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