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中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5月1日(星期三、“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即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照常上班。教学安排见教务处通知。
二、请各部门放假前做好以防火、防盗、防水患为重点的安全检查,妥善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并将值班表于2013年4月26日18:00前分别交党办、校办和保卫处。
三、各附属医院可参照本通知精神,结合医院实际作出安排。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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