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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夏季防火、防溺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21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处、室:

夏季高温,天气炎热,是火灾、下河游泳溺水事故易发时期。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各部门应高度重视。现就禁止全体师生到校内及周边溪流、湖泊等水域游泳和防火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大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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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师生员工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组织学生到野外溪流等天然水域游泳和玩耍。

2、若发现同学私自外出游泳,其他同学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所属管理部门,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3、针对夏季高热、雨季高湿、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较多的特点,应加大对用电、用火及易燃、易爆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严禁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特别是加强对电器线路是否老化、接头是否牢靠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修。

4、离开办公室、宿舍、实验室时,一定要关闭电脑、灯管、饮水机等电器,并拔下插销,切不可无人充电,更不能将充电器放在易燃物上充电。不随意向易燃的纸篓乱丢烟头。

5、各部门应严格检查责任区域内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是否有损坏、锁闭、堵塞现象,如有要及时报修、疏通。

6、各院、系、部要以多种形式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学校稳定,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7、学校将组织人员对校内水域和防火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违反学校禁令的,将追究其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8、请各部门于624日前,对辖区安全消防进行一次彻底的摸排,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将摸排和安全隐患处处置情况报管委会。

特此通知。

                                             缙云校区管委会

                                               201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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