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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283653652015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5-06-01 浏览次数:

各有关职能部门及毕业同学:

    2015年夏季毕业生离校工作将于6月启动,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告知大家,请相关部门提前做好毕业生离校准备工作,确保毕业生离校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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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须知

一、办理部门和环节(离校环节办理次序不分先后,可同步完成):

离校流程

本专科生(本国生)

本专科生(留学生)

研究生(本国生)

研究生(留学生)

离校环节及办理部门

财务处

财务处

财务处

财务处

学生社区管理科

学生社区管理科

学生社区管理科

学生社区管理科

图书馆

图书馆

图书馆

图书馆

助学贷款办公室

外事处

助学贷款办公室

外事处

财务处(学生借支)

财务处(学生借支)

财务处(学生借支)

财务处(学生借支)

温馨提示:若离校者与某离校环节无关,则不需到该环节办理,由相关工作人员后台自动处理。在缙云校区办理离校的同学,其“学生社区管理科”环节请到相应宿舍管理老师处办理。

二、时间与地点

部门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电话

财务处

627

袁家岗校区行政楼一楼

李娜、童霖、吕爽

68486151

财务处

627

缙云校区卡中心

蒲雷、康欣

65712056

保卫处

629

保卫处

向朝莉

68485198

学生社区管理科

630

图书馆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夏莉、杨慧

68486579

68486257

图书馆

627

图书馆

夏晓红

68485016

助学贷款办公室

629

学生处-助学贷款办公室

唐雪

68486313

组织部

626号前

组织部

甘甜

68485383

团委

626号前

校本部学生处、团委办公室

刘星

65712076

各学生工作办公室

629号前

各学办

各学办老师

 

 

各部门详细办理流程及要求

财务处

一、所有毕业生(含提前攻读博士的硕士研究生)均应在校园一卡通系统中办理离校手续,未完成离校手续的学生,将不能领取毕业相关资料。若学办、研究生学院工作人员未按此规定发放毕业资料,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有各种未缴费用的学生请于2015627号前到财务处完清缴费手续。若学生对未缴费用有异议的,请其携带缴费收据等相关凭据到财务处核实。

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已缴清的毕业生,无需到财务处办理离校手续,财务处工作人员会自动在离校系统中做好财务处”环节的离校标志。

三、在财务处有借款的同学或在设备处、实验动物中心、临床检验中心有试剂领用等相关手续未完清者,财务处(学生借支)”环节会显示“未完成”。

需要办理此环节的同学,请于625号前完清借款归还手续或试剂领用等相关手续后请借款公司出具费用结清证明,并由学校相应部门老师签字盖章,凭此前来财务处完成“学生借支”环节审核。

财务处联系人:童霖,联系电话:023-68486151;设备处联系人:王亚雄,联系电话:023-6848509881;实验动物中心联系人:张道华,联系电话:023-68485254;临床检验中心联系人:袁泰先,联系电话:023-68485006

四、需要查询缴费情况或离校办理情况的同学,可通过外网登录“一卡通.经费查询”系统进行查询,登录方式:①登录mobile28365365(http://www.cqmu.edu.cn/)网站首页,点击下侧“服务系统”中的“一卡通.经费查询”按钮即可登录本系统(提示证书错误时,选择继续浏览);②直接登录“一卡通.经费查询”( https://ykt.cqmu.edu.cn:80/login.do)网站(提示证书错误时,选择继续浏览)。本系统支持用户本人学号/工号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最后6位,若系统没有您的身份证信息,则不支持登录本系统。离校手续完成15日后,则不支持登录本系统。若无法登录本系统,也可到各学生工作办公室或财务处现场查询。

五、若各部门操作员无法登录一卡通系统,请联系财务处童霖,联系电话:023-68486151

温馨提示:在卡系统中如有补贴未领取不能完成离校,请先带校园卡到各自助圈存机上领取或到财务处收费前台领取。校园卡不退,在同学们毕业离校后可留作纪念,若校园卡上有较多余额,请在离校手续完成后带上校园卡到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截止日期:2015710日前),财务处预计在20157月中旬将所退卡余额退至学生所绑定的建行卡上。为避免同学们在财务处排队等候,如卡上只有少量余额,可在校内消费使用完,不需到财务处办理。

联系人:袁家岗校区-李娜、吕爽、童霖,联系电话:68486151

缙云校区-蒲雷、康欣,联系电话:65712056

 

后勤管理处(学生社区管理科)

按学校的安排和布置,今年毕业生拟在6月底办理离校手续,相关退房的确认手续仍在网上办理。为给学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后勤管理处决定2015年毕业生退房手续采取“一站式服务方式集中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地点:图书馆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二、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间及流程:

办理时间安排: 629日、30日集中在图书馆一楼综合服务大厅办理。

625-26

629

630

未住校学生,护理专、本生

临床一系、临床二系

其它专业毕业生,研究生

1、未在校内住宿的毕业生:                       

办理流程:学生社区管理科---查询在校期间的住宿情况---物业管理科--查询在校期间的水电费情况---学生社区管理科办理确认手续。

2、住校内公寓毕业生:

办理流程:所住公寓楼下值班室-----领取退房通知单、办理退房(清点室内物品等)---物业管理科服务台(交或查询水电费)---学生社区服务台(办理退房确认手续)。

3、校内住旧宿舍毕业生                             

办理程序:所住楼下值班室-----领取退房通知单、办理退房(清点室内物品等)---物业管理科服务台(交水电费)---学生社区服务台(办理退房确认手续)。

4、涉及到水电费咨询:请到水电管理科服务台。

注:在620日前不办理毕业生退房手续。

三、离校时间及相关事项:

1、离校时间规定:由于每年7-8月都涉及到大批量学生从缙云校区搬迁至校本部,学校将尽快腾出寝室解决710前第一批搬迁学生入住。因此,所有本专科包括考上本校研究生和专升本的毕业生都必须在73前离开寝室。

2、凡无法在退房当天离开寝室的毕业生均在所住楼栋值班室交纳水电预付金,公寓按50/人收取,旧宿舍按20/人收取,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离开寝室并完善了相关住宿手续后到各楼幢值班室退还。

3、考上本校研究生和专升本的毕业生若需在假期寄存行礼,请与各学办老师联系,于712日由学生社区管理科统一提供寄存地(切勿寄存贵重物品)。

联系人:夏莉、杨慧,联系电话:023-68486579023-68486257

 

图书馆

一、未在图书馆借书,也无欠费的同学,无需专门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图书馆将在网上统一进行批量离校审核。

二、在图书馆有借书或欠费的同学,只要在621日前到馆还清所借图书及交清欠费,届时图书馆也将在网上统一审核,本人无需再到馆办理离校审核手续。

三、毕业生可自行通过图书馆网站进入馆藏书目查询系统(http://lib.cqmu.edu.cn/try/shumuchaxun.asp)登录自己的账号,查询自己是否有欠书欠费情况(账号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

四、若621日前未归还图书和未交清欠费的毕业生,须于625- 26期间到校本部图书馆集中办理离校手续。集中办理专区设在校本部图书馆一楼大厅左侧咨询台处。欠书欠费的毕业生名单将会发布在图书馆主页及图书馆大厅公告栏(623日发布)。

五、因图书馆不收取现金,必须使用本人校园卡缴纳欠费,请提前在财务处等处充好足够费用,以免到时交纳欠款时发生余额不足。

六、毕业生从615日起停止借书,但在离校前这段时间仍可凭校园卡在各阅览室阅览图书。

七、特别提请缙云校区和永川医院等处的毕业生注意:请尽早查看自己是否有欠书欠费情况,并尽快在621日前到缙云校区图书馆或校本部图书馆去还清图书、交清欠费,否则只能在25-26日期间自行到校本部图书馆办理离校审核手续。

联系人:夏晓红 王兴兰,联系电话:023-68485016

 

保卫处

 

目前学生临近毕业,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已借出但未归还户口的毕业生,请于615前将户口归还至保卫处户口办公室。如有户口遗失的请备注。

2.户口迁往地属重庆市(含各区、县)范围内的,须在毕业后(71后)三个月内由本人带上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报到证到迁往地派出所进行网上迁移,逾期不办理的后果自负。

3.户口迁往地在重庆市范围以外的,须提供详细地址(具体到省、市、区),在领到迁移证后本人带上迁移证和报到证到迁往地派出所上户口,时间限制以迁移证标示为准,逾期不办理的后果自负。

4.毕业生户口统计表须在620前交到保卫处户口办公室,统计表须提供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须加盖各学办公章,户口未迁到学校的学生可不作统计。

5.原籍是重庆市(含各区县)的毕业生户口建议不要迁出重庆市。

6.统计表格式如下:

序号

专业

学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迁移地址

就业单位

备注

 

 

 

 

 

 

 

 

 

 

学生处

一、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手续或生源地贷款的毕业生,请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完善“助学贷款”环节的相关手续。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按协议要求,毕业后按时还款即可;生源地贷款学生完成网上毕业确认即可。

联系人:唐雪,联系电话:023-68486313

二、 各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科)根据各职能部门相关要求,完成离校派遣的各项工作。

  

工作事项

  

624626

回收学生证

由学办老师到教务科办理

629

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修业证明

由学办老师到教务科办理

629-7月2

领取成绩单

由学办老师到教务科办理

教务处

 

组织部

一、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方向

1.已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且工作单位建立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工作或学习单位党组织。

2.毕业生党员将人事关系转往人才交流中心,可将组织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

3.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到生源地或居住地党组织(居委会支部或村支部)。

二、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

毕业生党员档案一律规范整理,由各院系装入毕业生学籍档案中。需要装入档案的材料有:入党志愿书、入党(转正)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党校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政审及团组织推优材料。

思想汇报材料由党支部暂存,不用归档。

入党积极分子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簿,并装入毕业生学籍档案中。

三、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转往市外流程

①党支部务必要求毕业生党员联系新单位党组织,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即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并在“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外)”上登记。

②支部将汇总后的“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外)”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签字、盖章后,由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进行党组织关系代转,具体方法:“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代转组织关系”—填写相关信息(需事先完善党费信息才能办理),并将盖章后的“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外)”(包括电子文档)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③选派字迹工整、责任心强的党员同志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④各支部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发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提醒党员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最长为90天)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若超过有效期,请带上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时回学校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介绍信。

2.转往市内党组织

①党支部务必要求毕业生党员联系新单位,确定组织关系接收党支部名称,并在“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内)”上登记。

②支部将汇总后的“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内)”报所在二级党组织审核、签字、盖章后,由12371党建信息平台管理员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中进行党组织关系代转,具体方法:“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代转组织关系”—填写相关信息(需事先完善党费信息才能办理),并将盖章后的“201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市内)”(包括电子文档)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特别注意:

1)各院系应高度重视党员材料的管理工作,如出现党员档案遗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考取本校研究生或留校工作的党员,应在备注栏注明,并将组织关系提交到目的党组织,不要漏报。

3)党员必须及时到组织关系转往地报到,如有延误,影响组织关系转接的,自行负责。

4)党员应在毕业半年里内完善组织关系转接,学校将在年底对12371党建信息平台进行清理,已毕业未转走组织关系的一律做删除处理。

5)转接组织关系时,介绍信和12371信息平台上必须填写该党员有效的联系电话。

联系人:甘甜     电话:68485383  15723382887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团委

 

 

 

 

 

 

 

 

 

 

 

 

团委

团委

1. 团组织关系转出

以团总支为单位(团员数较多的单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团员证收齐后,统一办理。团员证盖团委印章后即完成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由毕业生本人携带。

2.团员档案

    团员档案(《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放入学生档案,不交学生本人。

3.办理时间地点

集中办理时间:2015618日——2015626

  点:校本部行政楼5楼学生处、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刘 星        联系电话:023-65712076

 

                                   mobile28365365

201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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