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办发明电〔2015〕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元旦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元旦节: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教学计划调整等安排由教务处等职能部门另行通知。
三、放假前,各部门要认真进行以防火、防盗为重点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四、请各部门作好值班安排,所有值班表请于12月25日前报送党办、校办和保卫处。
五、各附属医院可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