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事务中心提供的服务项目
(暂定)
一、研究生学院工作服务项目
学生工作
1、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党、团员组织发展等
2、在读证明审核盖章
3、学籍证明审核盖章
4、学信网中学籍、学历内容咨询
5、研究生证遗失补办
6、毕业生就业服务及咨询
7、毕业生档案的管理和查询
8、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事务咨询
9、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管理
10、校外勤工助学
11、社会捐助事务受理
12、助学贷款政策咨询
13、贷款事务咨询
14、奖学金政策咨询
15、助学金政策咨询
16、优秀学生的评选
17、档案查询
17、课程选择
18、成绩查询
19、学生成绩单审核盖章
20、调换导师
21、提前攻博申请条件等
22、文章发表要求
23、授位要求
24、如何申请学位
25、科研经费使用
26、报销版面费
27、补办实验记录本、培养手册
大学生事务中心提供的服务项目
(暂定)
学生工作
1、在读证明审核盖章
自行带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学院开取。
2、学籍证明审核盖章
自行带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学院开取。
3、研究生证遗失补办
自行书写补办申请,请导师、院系盖章后带一张一寸照片、身份证每周四到财务处缴纳费用后到研究生学院办理。办理后于下一周星期四领取。
4、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事务
推荐表:档案在学校的统招统分、统招自筹研究生自行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yjsy.cqmu.edu.cn)下载就业推荐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完整后,请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后,到研究生学院盖章。
协议书:落实就业单位后,请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后,带接收函到研究生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
调整改派所需资料:
已签订就业协议且毕业离校前改派:
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函件、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或新签订的协议书(回原籍不需此项材料)
毕业离校后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改派: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函件、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或新签订的协议书(回原籍不需此项材料)、人事档案、原就业《报到证》(两联)
5、助学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每学年6000元
贷款对象:统招自筹研究生,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50元,无房贷、车贷,无银行欠款。
需准备的材料:乡镇政府或县民政部门的证明(全国统一格式)、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申办程序:研究生本人书面申请→导师签字→申请书交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领取申办表格→收回初审合格申办材料→办理银行开卡→等候银行审核通知→签订贷款合同→签署学费借据→银行划拨学费
6、奖学金政策
发放对象: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研究生
实际工作年限
|
标准(元/月)
|
博士生
|
硕士生(含7年制)
|
工作年限<2年
|
235
|
195
|
2年≤工作年限<4年
|
255
|
215
|
工作年限≥4年
|
275
|
235
|
7、助学金政策咨询
发放对象:全日制统招统分及统招自筹博士、硕士研究生、进入硕士阶段的七年制学生
层次
|
类型
|
标准(元/月)
|
博士生
|
科学学位
|
200
|
专业学位
|
有执业医师证
|
500
|
无执业医师证
|
200
|
硕士生
|
科学学位
|
100
|
专业学位
|
有执业医师证
|
500
|
无执业医师证
|
100
|
7年制
|
100
|
8、优秀学生的评选
三好、优干、创三好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研究生:按照《mobile28365365研究生“创先争优”条例》的要求,个人申报、群众推荐,经班委、支委干部集体讨论,交被推荐学生所属院、系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审核、讨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9、报到注册
报到注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需首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jsy.cqmu.edu.cn:8080/pyxx/login.aspx)完成网上注册后,再带培养手册和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场注册。
(1)网上注册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jsy.cqmu.edu.cn:8080/pyxx/login.aspx)。首先确认是否已交清相关费用,并完善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交本学期注册申请。
(2)现场注册
完清缴费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注册申请后,到各自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并请相关老师审查网上注册手续后带培养手册和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注册。
10、休学、复学、退学
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院系签署意见——研究生学院签署意见——分管校领导——校长
11、请假
流程: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院系签署意见——研究生学院签署意见——分管校领导
病假:在校期间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凭县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两周以内须经所在院(系)分管领导批准,两周以上须报研究生学院批准。
事假:(1)基础课学习期间:3天以内由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员准假;7天以内由研究生学院批准,7天以上须报主管校长批准。(2)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结束后请假,3天以内由研究生导师及所在教研室准假;10天以内须院、系分管领导批准,10天以上报研究生学院,由主管校长批准。批准材料存有关院、系备查。
假期结束后,按时到所在院系销假。
大学生事务中心提供的服务项目
(暂定)
学位工作
学位工作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板块下载。
1、硕士生(含七年制)申请学位
2、博士生申请学位
3、在职人员(含高校师资)申请学位
4、外出做课题申请办理
→
5、缓授位研究生文章补交、学位证办理
12月15日-次年3月31日提交,2-4周领取证书;
4月1日-6月15日提交,7月初领取证书;
6月16日-9月15日提交,2-4周领取证书;
9月16日-12月14日提交,次年1月初领取证书。
|
6、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含高校师资)提交答辩申请
交研究生学院,后附三年学费发票复印件
(上半年3月15日前,下半年10月15日前)
|
7、往届延迟答辩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
8、统招研究生提交延迟答辩申请(在职人员及高校师资不需提交此申请)
9、博士生和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含高校师资)答辩资格审核
审查合格,登记并领取论文评阅书、表决票和聘书,答辩手册留研究生学院
|
10、学位论文保密申请提交
11、实验记录本发放
1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核
时间:3月底
考试通过后,须打印2份成绩单,于答辩前规定时间到研究生学院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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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事务中心提供的服务项目
(暂定)
学生工作
1、在读证明审核盖章
自行带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学院开取。
2、学籍证明审核盖章
自行带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学院开取。
3、研究生证遗失补办
自行书写补办申请,请导师、院系盖章后带一张一寸照片、身份证每周四到财务处缴纳费用后到研究生学院办理。办理后于下一周星期四领取。
4、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事务
推荐表:档案在学校的统招统分、统招自筹研究生自行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yjsy.cqmu.edu.cn)下载就业推荐表,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完整后,请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后,到研究生学院盖章。
协议书:落实就业单位后,请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后,带接收函到研究生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
调整改派所需资料:
已签订就业协议且毕业离校前改派:
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函件、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或新签订的协议书(回原籍不需此项材料)
毕业离校后至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改派: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关系的函件、新单位的接收函件或新签订的协议书(回原籍不需此项材料)、人事档案、原就业《报到证》(两联)
5、助学贷款政策
贷款额度:每学年6000元
贷款对象:统招自筹研究生,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50元,无房贷、车贷,无银行欠款。
需准备的材料:乡镇政府或县民政部门的证明(全国统一格式)、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申办程序:研究生本人书面申请→导师签字→申请书交研究生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领取申办表格→收回初审合格申办材料→办理银行开卡→等候银行审核通知→签订贷款合同→签署学费借据→银行划拨学费
6、奖学金政策
发放对象:国家计划内统招统分研究生
实际工作年限
|
标准(元/月)
|
博士生
|
硕士生(含7年制)
|
工作年限<2年
|
235
|
195
|
2年≤工作年限<4年
|
255
|
215
|
工作年限≥4年
|
275
|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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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助学金政策咨询
发放对象:全日制统招统分及统招自筹博士、硕士研究生、进入硕士阶段的七年制学生
层次
|
类型
|
标准(元/月)
|
博士生
|
科学学位
|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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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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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执业医师证
|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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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执业医师证
|
200
|
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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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学位
|
100
|
专业学位
|
有执业医师证
|
500
|
无执业医师证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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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制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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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优秀学生的评选
三好、优干、创三好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研究生:按照《mobile28365365研究生“创先争优”条例》的要求,个人申报、群众推荐,经班委、支委干部集体讨论,交被推荐学生所属院、系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学院,研究生学院审核、讨论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决定。
9、报到注册
报到注册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需首先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jsy.cqmu.edu.cn:8080/pyxx/login.aspx)完成网上注册后,再带培养手册和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现场注册。
(1)网上注册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jsy.cqmu.edu.cn:8080/pyxx/login.aspx)。首先确认是否已交清相关费用,并完善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后,在网上提交本学期注册申请。
(2)现场注册
完清缴费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注册申请后,到各自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并请相关老师审查网上注册手续后带培养手册和研究生证到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注册。
10、休学、复学、退学
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院系签署意见——研究生学院签署意见——分管校领导——校长
11、请假
流程:本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院系签署意见——研究生学院签署意见——分管校领导
病假:在校期间凭校医院证明,外出期间凭县以上医院证明。请病假两周以内须经所在院(系)分管领导批准,两周以上须报研究生学院批准。
事假:(1)基础课学习期间:3天以内由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员准假;7天以内由研究生学院批准,7天以上须报主管校长批准。(2)研究生基础课程学习结束后请假,3天以内由研究生导师及所在教研室准假;10天以内须院、系分管领导批准,10天以上报研究生学院,由主管校长批准。批准材料存有关院、系备查。
假期结束后,按时到所在院系销假。
大学生事务中心提供的服务项目
(暂定)
学位工作
学位工作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板块下载。
1、硕士生(含七年制)申请学位
2、博士生申请学位
3、在职人员(含高校师资)申请学位
4、外出做课题申请办理
→
5、缓授位研究生文章补交、学位证办理
12月15日-次年3月31日提交,2-4周领取证书;
4月1日-6月15日提交,7月初领取证书;
6月16日-9月15日提交,2-4周领取证书;
9月16日-12月14日提交,次年1月初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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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含高校师资)提交答辩申请
交研究生学院,后附三年学费发票复印件
(上半年3月15日前,下半年10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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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往届延迟答辩研究生提交答辩申请
8、统招研究生提交延迟答辩申请(在职人员及高校师资不需提交此申请)
9、博士生和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含高校师资)答辩资格审核
审查合格,登记并领取论文评阅书、表决票和聘书,答辩手册留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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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位论文保密申请提交
11、实验记录本发放
1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核
时间:3月底
考试通过后,须打印2份成绩单,于答辩前规定时间到研究生学院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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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mobile28365365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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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mobile28365365研究生延迟答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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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研究生学院
(上半年3月15日前,下半年10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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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研究生学院登记,同时将已发表文章的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或版面费发票复印件加文章清样交研究生学院,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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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答辩手册,院系审查,下载领取答辩材料(答辩前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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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答辩手册,院系审查,下载领取答辩材料(答辩前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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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答辩手册,院系审查,下载领取答辩材料(答辩前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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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mobile28365365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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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mobile28365365研究生延迟答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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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研究生学院
(上半年3月15日前,下半年10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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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研究生学院登记,同时将已发表文章的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或版面费发票复印件加文章清样交研究生学院,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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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答辩手册,院系审查,下载领取答辩材料(答辩前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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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答辩手册,院系审查,下载领取答辩材料(答辩前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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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答辩手册,院系审查,下载领取答辩材料(答辩前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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